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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四川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1999-4-20
【法律文号】:川劳关[1999]14号 【执行日期】:1999-4-20
四川省劳动厅
川劳关[1999]14号
【字体:  
关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检查、调查工作办理委托手续问题的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样式1、2。
  样式1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现委托你单位并由你单位指派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对在你单位登记、申报、缴纳保险费的我局监察管辖对象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检查、调查。
  你单位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检查时,分别行使下列职权:
  单位行使的职权:
  发现缴费单位有瞒报、漏报和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行为时,有权责令其改正。
  工作人员行使的职权:
  (一) 可以到缴费单位了解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二) 可以要求缴费单位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三) 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你单位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检查时,承担下列义务:
  (一) 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 保守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知悉的缴费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 为举报人员保密;
  (四) 向我局提供调查、检查的情况。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一九九九年  月  日

  样式2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现委托你单位并由你单位指派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对在你单位登记、申报、缴纳保险费的我局监察管辖对象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检查、调查。
  你单位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检查时,分别行使下列职权:
  单位行使的职权:
  发现缴费单位有瞒报、漏报和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行为时,有权责令其改正。
  工作人员行使的职权:
  (一) 可以到缴费单位了解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二) 可以要求缴费单位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三) 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你单位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检查时,承担下列义务:
  (一) 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 保守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知悉的缴费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 为举报人员保密;
  (四) 向我局提供调查、检查的情况。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一九九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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