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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省劳动厅 省计委 省经委 省体改委 省人事厅 省建委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省地方税务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颁布日期】:1994-9-10
【法律文号】:川劳发[1994]9号
【执行日期】:1994-9-10
省劳动厅 省计委 省经委 省体改委 省人事厅 省建委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省地方税务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川劳发[199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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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务院十部委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五) 城镇规划建设部门要支持解决好劳服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问题。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对需拆迁的劳服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要先安排好后拆迁,使劳服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劳服企业中的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录用的待业人员、富余人员、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可作为企业的主体,按规定从速给予资质审查。
(六) 各级计委在劳服企业基本建设及资金扶持、项目合资、技术设备引进等方面给予照顾。劳服企业自筹资金投资在500万元以下,技术改造项目在1000万元以下或者利用外资在1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各市地州劳动部门报同级计委(计经委)审批。实行行业管理的,劳动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报同级计委(计经委)审批。
(七) 经委对劳服企业的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要予以支持;经贸委对劳服企业办理合资手续、招商引资、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
经当地县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查认定,并持有全国统一印制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劳服企业,享受上述的关优惠扶持政策。
五、 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地筹集劳服企业发展资金。
一是提高各级财政和劳动部门安排的生产扶持金和失业人员生产自救费用于扶持劳服企业发展部分的比例;
二是主办单位在安置富余人员时给劳动服企业一定的安置经费;
三是鼓励劳服企业通过待业人员集资、职工集资入股等方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
四是劳服企业要积极引进外资,建立合资合作项目。
六、 劳服企业要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是以合作为基础,实行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
(一) 原有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大体分为以下步骤:
一是由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实行股份合作的决议。
二是对原有资产进行清理。
三是根据资产清理后资产的帐面值和对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四是对评估后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划分归属、明确产权主体。
五是按照股份合作制的经营管理体制运行。
(二) 产权界定
1、 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其产权界定原则是: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国家所有;其产权归国家所有;其他法人投资形成的资产其产权为投资法人所有;减免税收和投资主体不清的以及不能确认投资主体的资产为劳服企业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由职工自已投入及其历年积累形成的资产,能确定投资主体的,其产权为职工个人所有。
本文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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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
关于贯彻省政府《四川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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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十委厅局《贯彻国务院十部委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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