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将1995年度清理废止不再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发布。本批共废止文件92件。特此通知。
市劳动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性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资发字〔1988〕32号 1988年2月6日 适用期已过 2.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结束1988年国营企业职工增加工资工作及加强百分之三激励晋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劳资发字〔1988〕611号 1988年12月27日 适用期已过 3.北京市劳动局、税务局关于区、县、总公司所属集体企业清算、核定工资基数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 京劳资发字〔1990〕256号 1990年7月14日 新文件替代 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1989年工资总额同效益挂钩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京劳资发字〔1989〕382号 1989年11月27日 新文件替代 5.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治理、整顿时期工业企业若干劳动工资政策暂行办法 京劳资发字〔1989〕383号 1989年11月27日 适用期已过 6.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区、县、局、总公司所属集体企业实行税前列支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后有关工资清算办法的暂行规定 京劳资发字〔1989〕179号 1989年7月26日 新文件替代 7.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发〔1988〕63号文件中“分配到企业的转业干部不再扣减行政经费节支奖金5元”的规定的通知 京人转〔1989〕第1号 1989年2月21日 适用期已过 8.北京市劳动局关于1990年国营企业工效挂钩清算中有关工资问题的通知 京劳资发字〔1990〕445号 1990年12月22日 新文件替代 9.北京市劳动局、经委、商委、城建委、市管委、农村办关于转发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印发〈关于改进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京劳资发字〔199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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