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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务院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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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一儿童节”改为放假一天的通知
关于儿童节假日,按原政务院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是“属于部分人民之节日,为了便于部分人民的群众活动,得放假半天,或只其中一部分人放假,其他一部分人得推代表参加庆祝”。但根据几年来实际执行的情况看来,全国各地小学生在六月一日儿童节放假半天,儿童们参加了集体活动后,得不到适当的休息,影响身体健康。为此,现在将儿童节假日,改为小学、幼儿园放假一天。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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