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总公司),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工作座谈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经研究决定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0户企事业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审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对象范围 稽核审计的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0户企业事业单位作为此次工作的重点。 二、主要内容 一是稽核审计参保单位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人数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二是稽核审计经办机构是否严格按规定核定了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三是今年上半年参保单位是否按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和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三项保险费。 三、方法步骤 1.7月25日-8月底之前由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委托“天津市吉威会计事务所”,对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20个单位2002年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和相关依据,以及2002年上半年缴费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审计。 2.参保单位要按要求提供与基数稽核审计相关的统计报表和会计报表,以及缴费相关情况表。 3.9月初到15日之前,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吉威会计事务所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各单位稽核审计材料一并送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9月16日至9月底由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组织力量,督促整改,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立即整改,对少报、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要按重新核定的缴费基数、人数予以补缴。对弄虚作假的由市劳动保障局视其情况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月初由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会同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对20户企业事业单位的稽核审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稽核审计工作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到位,维护广大参保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基数稽核审计工作,为今后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稽核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和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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