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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粤社保[2000]17号 【执行日期】: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粤社保[2000]17号
【字体: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不得擅自扩大失业保险开支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不得擅自扩大失业保险开支项目的通知
粤社保[2000]17号
各市、县(区)社会保险局,深圳市劳动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不得擅自扩大失业保险开支项目的通知》(劳社厅发明电[200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一月二十五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不得擅自扩大
失业保险开支项目的通知
劳社厅发明电[20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广东省社保局:
  最近,一些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可否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特困职工、退休人员和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助。失业保险基金是专项基金,对这项基金的开支项目,《失业保险条例》已有明确规定。各地区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失业基金开支项目,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已经超出规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地区,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000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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