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广东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粤劳计函[1993]549号 【执行日期】:
广东省劳动厅
粤劳计函[1993]549号
【字体:  
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辞退违纪职32生效时间的复函》的通知
广东省劳动局
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辞退
违纪职32生效时间的复函》的通知

各市劳动局:
  现将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辞退违纪职工生效时间的复函》(劳办发[1993]1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意见
·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
 本省相关法规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的若干规定
·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通知
·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疑难问题的复函》和《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的通知
·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辞退违纪职32生效时间的复函》的通知
·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企业做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能否通过劳动监察途径解决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