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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东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粤劳法[1995]13号 【执行日期】:
广东省劳动厅
粤劳法[1995]13号
【字体: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劳动厅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局:
  《劳动法》颁布后,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其中的52个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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