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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东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粤劳关〔1995〕68号
【执行日期】:
广东省劳动厅
粤劳关〔1995〕68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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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的通知
广东省劳动厅
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局:
现将劳动部《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5]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日
网络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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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请示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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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劳动部《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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