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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5-5-27
【法律文号】:湘劳社政字〔2005〕12号 【执行日期】: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湘劳社政字〔2005〕12号
【字体:  
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
    自《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贯彻实施以来,我省各类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上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5%以上,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度也稳步推行。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劳动合同签
  订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很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齐全、内容不合法、形式粗糙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因劳动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劳资纠纷案件在逐年上升,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重大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正确认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指导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作为当前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并结合今年我省《劳动法》执法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认真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业务指导,切实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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