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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0-11-27
【法律文号】:辽劳社发[2000]80号 【执行日期】:2000-11-27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辽劳社发[2000]80号
【字体:  
关于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劳动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以展,现就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宣传工作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劳动社会保障宣传工作,有利于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推广各地先进典型和经验。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宣传工作摆在劳动保障工作全局中,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好说和做、重点和一般、正面引导与舆论监督、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灵活与规范的关系,做到大题大做,以宣传工作推动业务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宣传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重视和支持宣传工作,并明确一位领导分工负责。要建立和完善宣传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的职责、程序和纪律,切实加强管理,逐步使宣传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突出宣传重点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搞好统筹规划,制定宣传工作的年度计划,确定宣传的重点内容、开展方式及时间安排,对重大宣传活动的主题、方法和目标做出安排。在全面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突出宣传重点,对中心工作和影响全局的问题,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经费进行重点宣传。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独立于企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是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中心工作。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巩固两个确保、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及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作为宣传的重点。要坚持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努力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 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
  坚持宣传的多形式、多渠道,是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效果的重要保证。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正常的联系沟通渠道,要积极支持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努力争取在新闻媒体开设宣传劳动保障工作的专栏、专版。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大事件开展专题采访、报道。要采取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并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的效果。要充分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报刊的排头兵。《中国劳动保障报》、《劳动保障通讯》和《辽宁劳动保障》是指导各地做好工作、广泛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的重要思想舆论阵地,各地要积极组织提供稿件、做好发行工作,不断提高报刊的质量和影响力。
  四、 努力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是宣传工作的重要工具和桥梁,各级劳动和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信息工作,要紧贴劳动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并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做好信息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要将信息工作和宣传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发现新闻线索,提供宣传教材,开展内部宣传,建立上下沟通、渠道顺畅、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使信息工作与宣传工作相互促动、相互促进。
  五、 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宣传队伍建设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宣传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抓住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指定专门折机构,选拔精干的人员承担宣传工作。对宣传工作所需经费要予以保障,并提供必须的设备。要加强对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各市要于每年1月前向省厅报送将定期对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并评选表彰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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