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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州市劳动局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穗劳法字〔1998〕5号 【执行日期】:
广州市劳动局
穗劳法字〔1998〕5号
【字体:  
转发广东省劳动厅关于一九九八年全省劳动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劳动厅关于一九九八年省劳动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劳法〔1998〕3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今年本市劳动普法工作,要重点抓好《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宣传普及工作。该规定全面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争议的解决等,对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劳动管理、协调劳动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劳动部门及其机构,要切实采取多种措施、形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宣传普及。目前,市已开办了该《规定》的培训班,免费派发了几万份宣传资料,并印刷了《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中英文对照)及相关疑难问题解答》的小册子,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应订阅并发至车间班组,组织职工学习。

    二、今年本市劳动普法工作,要配合再就业工程的实施,花大力气切实做好再就业工程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和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省劳动厅的要求,今年本市全面铺开对企业劳资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和换证工作,这是提高“三·五普法”骨干人员劳动政策法规水平的关键环节,是本市劳动普法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级劳动部门要组织辖内企业的劳资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有条件的区、县级市劳动局经本局审核许可,可开展培训工作;没条件的,组织辖内劳资人员参加市组织的培训。

    四、本局创办的《劳动政策法规汇编》(月刊),每月将国家、省、市新出台的劳动政策法规汇总登载,是指导企业依法开展劳动管理的必备工具,也是本市“三·五劳动普法规划”中要推广普及的宣传资料;本局去年应全市劳资干部的要求,组织了大量人力向社会征集贯彻劳动法的疑难问题,予以逐一解答,并搜集了大量案例、资料,在此基础上编辑了《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系列丛书》(共四册),现已经新世纪出版社出版,该丛全书是指导企业劳资工作,解决疑难问题的好教材,也是今年本市劳动普法工作推广的宣传资料。上述资料请各级劳动部门认真组织订阅、学习与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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