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二月八日 附件: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你: 为了保护你的合法权益,请与培训机构签署《培训协议书》!
培 训 协 议 书
为了确保培训学员(甲方)和培训机构(乙方)的权益,明确双方的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培训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甲方自主选择乙方参加 职业(工种) 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本市政府补贴培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的补贴指导价为(人民币) 元,补贴指导价包括培训、教材、鉴定等费用;根据甲方身份状态可以享受的补贴比例为 ,共计(人民币) 元)。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预付培训费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后,根据补贴培训政策规定,培训预付款由乙方退还甲方;若由于甲方原因不参加考核鉴定,培训预付款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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