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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6-6-26
【法律文号】:杭经运行[2006]261号 【执行日期】: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经运行[2006]261号
【字体: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二OO六年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的通知

3 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111技术创新工程”;组织实施合力攻关和产业化扶持重点的方向和项目,抓好机械、化工、医药、轻工、纺织等12大行业30项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产值增长28%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合格以上比例不低于85%;2/3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按期完成鉴定验收或批量生产。 完成目标12分。未完成其中一项扣4分。         
4 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完成工业循环经济试点、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的创建年度工作任务;抓好节能、节电、工业节水工作;完成下达的重点用能(用电)单位节能(节电)改造任务,落实好省节能、节电、节水、清洁生产扶持项目的实施;完成下达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监测(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网上报送工作。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推动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完成市经委(市散装办)下达的年度水泥散装率目标;淘汰关停粘土砖瓦窑(2004年底数)的20%以上。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配合市经委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完成目标12分。按计划完成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得3分,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得3分,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核和利用现状网上报送工作得2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淘汰关停粘土砖瓦窑目标得2分,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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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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