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非公经济36条”及实施意见,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未建立服务中心的要加快建立。加强小企业培育,力争年新增500万元规模以下小企业上规模,个数比上年增长10%以上。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总额要求比上年增长20%以上,抓好100家省部级农产品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明确分管中小企业工作的委(局)领导和职能处室;加大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创业辅导、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活动和培训活动,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配备统计人员和设备,并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完成目标10分。建立服务中心得1分,加强小企业培育得2分,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总额要求比上年增长20%以上得2分,明确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得2分,开展交流培训得2分,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得1分。 6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认真开展月度和季度工业、贸易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正确分析和把握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煤电油运综合协调,确保成品油和电力供应。做好有序用电工作,落实需求侧管理;规范地方电力项目建设;强化地方电厂运行协调;制订“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建立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体系。 完成目标6分。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得3分,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得3分。 7 建立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完善组织机制,充实服务内容,及时上报信息;积极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 完成目标10分。开展工业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活动8分,加强培训2分。 8 重视行业管理工作。加强行业日常运行监测分析,做好医药、船舶等行业统计数据的报送,及时完成分析报告;继续做好食品GMP的推行工作;贯彻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化纤行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06号);大力推动丝绸与女装产业的发展;监控化学品企业数据宣布准确率要求必须达到100%;做好船舶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2006年底前全面完成水泥机立窑淘汰任务;配合做好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完成目标6分。未完成其中一项扣2分。 9 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认真完成企业治乱减负各项任务,严肃查处“三乱”案件,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完成目标4分。 10 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及时协调处理重大案件;抓好区域性问题的整治工作,完成重点会展的参展任务。 完成目标4分。 11 积极推进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损害预警工作的意见》(浙经贸调查[2004]726号),落实机构和人员,完善工作体系;制定并实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工作方案,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开展重点进出口产品预警监测;按照《关于对国内产业损害及恢复发展情况开展跟踪工作的通知》(浙经贸调查[2004]1066号)要求,做好本地涉案企业和相关产业的跟踪;积极开展WTO规则的宣传培训,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和材料。 完成目标4分。 12 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基本信用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中介机构贯彻执行(杭政[2003]15号)文件精神,每年评价认证5%以上的区属重点企业A级信用企业,加快各类信用管理人才培训,健全完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 完成目标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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