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关于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及举办首次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教学厅(200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关于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及举办首次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教学厅(2006)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等14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8号)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决定联合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并举办2007届高校毕业生首次网络招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定于2006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主要由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系统的有关单位及其他政府部门和合作机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其网站共同组成。教育部系统包括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分其他部门所属高校和省属高校及其网站;人事部系统包括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及各级人才市场网站;劳动保障部系统包括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及各级劳动力市场网站;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包括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及各级中小企业网站;国资委系统包括部分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网站。
二、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http://www.myjob.edu.cn)、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http://www.chrm.gov.cn)、中国劳动力市场网(http://www.lm.gov.cn)和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作为联盟的门户网站。门户网页设在各大门户网站首页中,各大门户网站的相关内容由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维护更新。
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将采用“搜索引擎、远程面试和网格”三大技术搭建网络平台,提供信息服务。1.开发建立网上职位需求信息搜索引擎,使毕业生能够广泛获取用人信息;2.推动网上视频面试系统的建设及应用,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网上初选和远程面试;3.利用网格技术,采取“分层、分类、分时段”共享方式,逐步实现毕业生生源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的深度共享。请各参与单位按照有关要求配置设备,参与系统测试,使用网络平台的各种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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