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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四川省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7-4-20
【法律文号】:成安监委〔2007〕25号 【执行日期】:
四川省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安监委〔2007〕25号
【字体:  
四川省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一”黄金周是旅游出行、举办大型活动的重要时期,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一个时期。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传达贯彻市长葛红林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分析一次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着重查找自身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过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解决;各位副职领导要带队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安全事故措施的全面落实。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监管等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要迅速部署并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检查时间:4月25日至4月30日。重点检查道路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煤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旅游景区景点、铁路管道运输、森林防火等。安全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进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自查;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搞好自查。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通过检查真正找准问题。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要依法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万无一失。市安监委负责对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节日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节前和节日期间,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深入一线、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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