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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 财政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红十字会 【颁布日期】:2006-8-3
【法律文号】:成劳社发〔2006〕82号 【执行日期】:
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 财政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红十字会
成劳社发〔2006〕82号
【字体: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关于报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的通知(代拟稿)》的请示


  (二)起草内容

  《通知》主要的内容包括:明确职责,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调整报销比例;机构划转;规范审核流程;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客观性;及时、足额拨付结算报销资金;规范少儿住院互助金档案管理;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经办机构建设,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二、几个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明确职责,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今年6月,市政府将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划转劳动保障部门。工作划转后,原少儿住院互助金牵头部门及部门职责均因此有些调整。同时,市政府在2006年下达了全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参加率达80%的目标任务。为此,我们在通知提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到划转后,工作不松,力度不减,确保2006年市政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关于调整报销比例问题

  根据对2005年度9月至2006年5月少儿住院互助金运行情况分析,预计到8月31日,市少儿住院互助金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资金沉淀可能在50%以上,资金沉淀偏大。为此,我们在《通知》中提出:将住院费用可报销部分60%纳入分级距报销,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少儿,每人每年定额补偿1000元。这样,全市少儿住院互助金支出将在2005年度的基础上,增加2200多万,资金使用率将达到60%以上,资金沉淀在30%左右。

  (三)关于机构划转问题

  根据2006年7月27日《研究少儿住院互助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我们在《通知》中提出:各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必须在2006年8月15日前由卫生部门整体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其机构编制、人员、工作经费渠道、工作任务保持不变。

  (四)关于规范管理问题

  为了规范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我们在《通知》中提出:一是严格实行多人审核,必须实行网上审核和结算;二是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当日将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患儿的入院、出院和诊疗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市和区(市)县必须严格在审核时效内进行审核

  (五)关于档案管理问题

  为了加强少儿住院互助金档案管理,我们在《通知》中提出:少儿住院互助金档案管理参照《成都市档案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档案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六)关于机构建设问题

  目前,各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已经成立,但是,大部分区(市)县人员多数为借调直属医疗机构人员,有的甚至是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兼职,而没有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全市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机构建设函待加强。为此,我们在《通知》中提出:市编办、市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对各区(市)县管理中心的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财政部门要对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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