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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7-1-16
【法律文号】:豫劳社信息[2007]1号 【执行日期】: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豫劳社信息[2007]1号
【字体: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金保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我省金保工程建设,促进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遵照劳动保障部“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和“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建设原则,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 262号)精神,现对当前我省金保工程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金保工程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金保工程建设工作,把金保工程作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和部署,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为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对现有的技术人员、数据、设备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各市要进一步明确信息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避免多头布置、各自为政和分散建设。

  (四)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切实加强对金保工程建设的管理、控制与监督。

  二、 加强各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化进程。

  (一)数据中心建设是金保工程建设的首要环节,是达到信息一致性、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实现“一条主线传输”等要求的基础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数据中心建设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数据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做好统一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

  (二)地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只能建立一个数据中心,全面支持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应用。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已经分别建设的,要加大整合力度,以实现数据和系统的完全整合。新建系统必须直接建到统一的数据中心。

  (三)许昌等6个金保工程示范城市要在2007年一季度基本完成数据中心建设任务,其他市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数据中心建设任务。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县级数据向市数据中心的集中,以市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为实现各级数据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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