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关系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十一五”时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越来越明晰,双方的主体意识越来越强,就业形式多样化、复杂化,劳动力流动频率加快,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多变。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显现,国有企业遗留的劳动关系问题更加突出。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工商户不签订劳动合同、延长工作时间、忽视改善劳动条件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仍较严重,对加快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工资分配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较突出,一些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劳动争议将继续呈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
三、“十一五”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方向,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不断推动和促进全民创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不断提高劳动者工资的同时更加注重工资分配,在缓解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富民兴赣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在中部崛起中有更大作为,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推行职业技能振兴计划,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真正把江西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紧紧围绕抓住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期,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提供制度保障;紧紧围绕抓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转型期,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四大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就业结构,走一条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发展的路子;紧紧围绕经济体制完善期,加快推进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完善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不断开拓省外与国外劳动力市场;紧紧围绕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凸现期,大力推进和谐平安江西的建设,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出发,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关系协调,维护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培训权、工资分配权、社会保障权和参与社会活动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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