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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6-5-29
【法律文号】:赣劳社规[2006]6号 【执行日期】:
江西省人民政府
赣劳社规[2006]6号
【字体: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江西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江西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时期。为了指导和推进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江西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十五”的成就与经验

  (一)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较大成就,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就业总量扩大,就业结构改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明显,劳动关系基本理顺,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劳动保障基础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1、就业局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十五”期间,我省实行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配套措施,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机制,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2005年全省城乡就业人员2276.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638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215.8万人和124.2万人;跨省劳务输出达到541万人,比2000年增加281万人。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构成由2000年的47:24:29调整为2005年的40:27:33.“十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明显。通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四大工程”和“五年三万新技师培训计划”,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全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有了一定的增长,“十五”期末技能劳动者达到220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7.2万人。制定实施了《江西省技工学校2004—2010年发展规划》,“十五”期末我省技校在校学生达到10万人,五年间为社会培养技能人才近30万人。再就业和创业培训进一步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全省完成就业培训82.4万人,再就业免费培训63.6万人,创业培训5.7万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强化,“十五”期间有85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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