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6-8-7
【法律文号】:内政办字〔2006〕253号 【执行日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内政办字〔2006〕253号
【字体: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一)过渡期内原办法中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内蒙古自治区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劳险字(1998)第13号)文件规定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各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0,1,2……n-1——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缴费工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C1,C2,C3……Cn——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N——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以12换算。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
本文共3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集体所有制参保人员有关情况数据调查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规范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参照机关离休人员规范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盟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