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5-12-31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
市劳动保障局

  第一部分招工

  1制定招用人员简章

  1.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制定招用人员简章。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性质、招收工种、人数和招收方式、招收条件、招收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招用人员简章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2用人单位制定的招用人员简章应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1.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简章可通过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公布。

  2录取

  用人单位确定录取人员后,应公布录取结果。

  3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被录用人员申领《失业证》的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凭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就业登记,交回《失业证》。

  第二部分用工

  1建立劳动关系

  1.1订立劳动合同。

  1.1.1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1.2程序:

  1.1.2.1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

  1.1.2.2双方商定合同内容。

  1.1.2.3自录用劳动者30日内,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1.1.3劳动合同的内容:

  1.1.3.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1.3.1.1劳动合同的期限。

  1.1.3.1.1.1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确定。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1.3.1.1.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劳动者,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1.3.1.1.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1.3.1.1.4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期限。

  1.1.3.1.2工作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就工作岗位、工种、生产或工作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应完成的任务等内容进行协商,并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

  1.1.3.1.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1.3.1.3.1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

  1.1.3.1.3.2用人单位应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

  1.1.3.1.3.3用人单位应为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建立工种及从业时间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3.1.3.4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应实行特殊保护,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其工种和工作内容。

  1.1.3.1.4劳动报酬。

  1.1.3.1.4.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应约定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标准。
本文共4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