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7-6-18
【法律文号】:冀政〔2007〕59号 【执行日期】: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冀政〔2007〕59号
【字体: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报酬权益促进工资收入增长的意见


  四、推动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所有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也是提高职工收入的重要方面。要尽快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同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为全体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当前,特别要关注和解决好临时用工、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各地不得把允许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为吸引外来投资的优惠条件,坚决纠正一些企业只为管理层和少数技术骨干参保缴费、以各种理由不为普通职工参保缴费的错误行为。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瞒报工资缴费基数的,要按照有关法规从严处罚。对城镇长期停产半停产、“三无”(无土地、无厂房、无设备)和特困企业的职工,当地政府要区别情况研究制定措施,帮助解决医疗保险问题。

  五、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工资正常增长的有效措施。要加快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末,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当前,特别要把解决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偏低、增长缓慢作为重点,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增长幅度,促进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职工报酬权益,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监督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履行情况。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定不同行业企业工资参考标准,为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依据,做好对企业工资协议的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下大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保证劳动者工资支付。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清偿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解决工资历史拖欠的目标任务。对当前生产经营正常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具体清欠计划,尽快偿还;对停产半停产的,要指导、帮助企业通过盘活资产等办法,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偿还;对具备改制重组条件的,要加大改制重组力度,结合理顺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对长期停产、扭亏无望、濒临破产和“三无”企业,当地政府要认真研究制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办法和途径。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拿到应得的报酬。年底前各地要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欠薪预警制度等长效机制,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因解决拖欠工资需要增加工资总额的,按隶属关系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由国资委核准),可在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外单列。

  七、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专查等形式,加强对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工时制度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的监察执法,切实维护企业职工报酬权益。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报酬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维护国有企业出资人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因工资支付造成的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及时立案、审理和裁决。

  2007年6月18日

本文共2页 第1页 第2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结果公告
·关于印发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修订)
·关于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北省2008年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二○○七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通知
·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参考工资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报酬权益促进工资收入增长的意见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