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登录 用户名: 密码: 登录 | 开始登录 登陆|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7-4-29
【法律文号】:哈政发[2007]9号 【执行日期】: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哈政发[2007]9号
【字体: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切实解决我市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所得,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意见》(黑政发(2007)23号)和省政府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重大意义 

  (一)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劳动报酬权益是职工的基本权益,工资收入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拖欠工资直接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我市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和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

  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认定范围 

  (二)基本原则。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要坚持立足企业、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级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企业是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偿还义务;企业主管部门和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催办督促,确保解决工资拖欠工作进度;区、县(市)政府负责解决本级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负责工作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与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建立预防拖欠工资的机制相结合,与解决其他债务相结合,要把
法律套餐会员阅读全部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