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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日照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6-12-21
【法律文号】:日政发[2006]53号 【执行日期】:
日照市人民政府
日政发[2006]53号
【字体: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88号),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企业工资监管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管制度,建立企业职工收入随经济效益提高的正常增长机制,形成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报酬,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以健全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工资支付)三项基本管理制度为重点,继续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信息制度,引导企业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监管机制。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二、健全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工资支付)制度

  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工资支付)三项制度是涉及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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