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6-3-21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字体: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行《重庆市工资支付规定》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政府拟出台《重庆市工资支付规定》。

  为推行开门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重庆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于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举行立法听证会。《重庆市工资支付规定(草案)》全文已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gov.cn)“法规征求意见”栏上公布(纸质全文备索),凡愿意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社会各届人士请于即日起至3月24日(星期五)持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届时凭听证会通知入场。

  联系人及电话:

  李成贵 程鸿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3850037)

  曾红梅 张凯(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63898250)

  报名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大溪沟原交行大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6023号房间或渝中区人民路214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三处308号房间。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听证会议题

  1.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是否可以规定从工资中扣除有关费用(如损坏机器设备的赔偿费用)?

  2.因建设工程业主或总承包企业拖欠工程款,致使承包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在什么法定状态下可以向建设工程业主或总承包企业要求支付工资
需要登录:查看法律需要付出咨询分3分!法律会员不受此限制。
广告位展示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