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6-4-20
【法律文号】: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执行日期】: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字体: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度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海口市农民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明细表

  申报人:________________ 所在村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职称:_____________ 申报专业: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原件) 2 不装订

  2 毕业证书、培训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1 装订

  3 有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 装订

  4 反映本人业绩和工作能力、技术水平的材料(如专业论文、技术总结、项目实施方案、实验示范报告、分析评价文章、培训教材、开发或加工产品样本、成果鉴定结论、技术推广的政府文件、书籍等) 1 装订

  5 其它有关证明证据和调查问卷材料 1 装订

  说明: 1、申报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需经村镇核实签字盖章;

  2、证件材料有遗失的(如毕业证书等)应提交证明作为补充;

  3、申报技师以上资格,按明细表5件材料要求提交。助理技师以下资格,以满足申

  报基本条件要求提交。不能按规定条件提供材料的,视为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得

  向上级报送;

  4、本表一份作为申报材料装订,一份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附件2:海口市农民技术职称申报的基本条件

  (根据《海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规定》(琼府[1999]91号)

  凡在农村第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生产与管理的农民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职称。

  申报农民技术职称,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本文共5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更新和维护国家税务总局外语人才库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海南省鼓励人才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认真执行《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和《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信息上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度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