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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保障局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企业联合会 北京市企业家协会
【颁布日期】:2006-6-22
【法律文号】:京劳社资发〔2006〕87号
【执行日期】: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企业联合会 北京市企业家协会
京劳社资发〔2006〕87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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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总公司、企业集团:
2005年7月22日,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为进一步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定于2006年6月23日至7月31日开展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现将《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三方和总公司、企业集团要按照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部署,加强对集体合同工作的领导,制定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方案,组织好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要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引导用人单位从调整劳动关系实际出发,围绕调整劳动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面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切实发挥集体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二、各级三方要建立集体合同情况通报制度,结合本地区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形成推动落实《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合力。各单位确定的典型单位和经验材料要及时上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健全企业协调劳动关系机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市第十九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定于2006年6月23日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推动企业建立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引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集体合同质量;加大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工作力度,扩大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覆盖面,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小型企业签订集体合同难的问题。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时间:2006年6月23日-7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集体合同推进月座谈会
6月23日,市三方召开集体合同推进月座谈会,介绍全市集体合同工作开展情况和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的具体内容,交流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制度的经验,启动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
(二)组织集体合同推进月宣传工作
集体合同推进月活动期间,在《劳动就业报》、《劳动午报》开辟“推进集体合同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专版和专栏。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开辟专栏,解读《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集体合同法规和政策,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三)总结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典型经验
各区、县三方和总公司、企业集团围绕调整劳动关系的突出矛盾,及时总结经验,重点总结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改善劳动条件,规范用工行为的经验。7月15日前,各区、县三方和总公司、企业集团要将典型单位情况上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四)抓好集体合同的培训工作
在集体合同推进月期间,市三方将通过“工会讲坛”开展集体合同培训工作,提高参与集体合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各区、县三方和总公司、企业集团应继续开展集体合同业务培训工作,掌握相关的政策和知识,提高集体合同的工作质量。7月份,市三方将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专题培训,提高指导员和相关干部的业务素质。
(五)总结情况、迎接检查
在集体合同推进月期间,各区、县三方和总公司、企业集团要加强对签订、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依照《条例》要求全面推进集体合同工作,迎接市人大对《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情况的执法检查,协助市政协搞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联合调研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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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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