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近日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决定》的宣传工作,我们编写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事关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社会方方面面广泛关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重要意义,把宣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首先要认真组织劳动保障系统认真学习《决定》,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好宣传工作方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针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通俗易懂地做好政策阐释工作,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介绍给广大群众,使国家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正面引导,突出宣传重点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宣传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宣传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宣传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和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要针对社会广泛关注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重点围绕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问题,详尽地向职工群众说明政策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和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消除部分职工群众的误解和疑虑,保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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