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4-7-28
【法律文号】:绍政办发[2004]127号 【执行日期】: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绍政办发[2004]127号
【字体: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解决市区知识青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保障知识青年晚年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些关于建立和完善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并适时对知识青年养老待遇进行了调整。根据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适当提高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4年1月1日起,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季621元调整为750元。

  二、本次调整待遇所需经费,在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为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防止支付风险,市财政建立资金补偿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充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基金。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三、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集体所有制参保人员有关情况数据调查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关于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工伤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
·关于公布200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市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意见
·关于贯彻完善绍兴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
·关于完善绍兴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
·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预发标准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