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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7-3-23
【法律文号】:杭劳社医[2007]74号 【执行日期】:
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劳社医[2007]74号
【字体:  
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佳连锁店医保定点资格的决定
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现已查明,你公司所属康佳连锁店在2006年7月24日至2007年3月7日期间,在为参保病人提供购药服务过程中,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串换成非医保目录内药品及其他生活用品、保健品等,违规费用达18万余元。

  鉴于该店违规情况,已违反了《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九条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和《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十条 之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取消该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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