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计委、建委、劳动局、省直有关局: 现将国家计委、经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试行。根据我省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 实行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确实是建设管理上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改变多年来存在的敞口花钱,吃“大锅饭”弊端的有效途径。因此要求各地市县、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并且要指定专人具体研究抓好这项工作。 二、 为了及时贯彻国家两委一部文件精神,在省具体实施办法下发前,望各地市县、省直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两个项目先行试点。 三、 这项工作是涉及面广,比转复杂的一项新工作,请你们注意积累资料,及时总结经验,随时把试行情况反映给省计委、建委、劳动局,从而进一步推动我省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转发文件请在网上“国家法律法规”栏目中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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