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合全市有关改革措施,调整执法行为的利益机制。要坚决实行执法公开公示制度、罚缴分离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等。
4.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积极研究执法体制改革问题。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和探索诸如郊区乡镇、城乡结合部、文化市场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的合理调整问题。条件成熟的,可以提出执法体制改革的方案。
五、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主要任务和目标:以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层级监督为基础,以执法行为的到位和合法为重点,加强执法监督。要着重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工作要点:
1.建立和完善若干项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一是对原有的新法规规章和行政措施实施半年报告制度、重点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要行政执法案卷督察制度、行政执法协调制度、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等进行调整和修订。各法制机构要结合近十年来执法监督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二是研究制定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监督制度,如监督程序制度、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赔偿制度等;三是完善法制机构对本部门、本级政府批准和做出重要决定的事前审核制度。各区县和各部门可以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监督形式和制度。
2.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今年各区县、各执法部门要主动开展执法检查,要将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治理、交通整顿、市场管理、社会稳定等有关全市重点工作的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做为检查的重点。
3.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完善行政措施备案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各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办法以及解释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认真纠正不合法的行政措施和文件。
4.推进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示制度。公开公示制度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前提条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逐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执法行为实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与对承办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考核结合起来。
为推进上述工作,还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执法公开公示制度等专题研讨活动,开展主要制度的立法工作。
第二,探索更为有效的监督途径和形式。如试行执法效果评价工作,研究建立行政措施的审查发布制度等,开拓监督工作领域。
六、为完成1999年的执法监督工作,对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今年要结合市委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开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培训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领导干部法律基础知识学习大纲,建立相应的培训考核制度。今年要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再次掀起法律学习的新高潮。
2.加强工作的计划性。要根据今年工作内容和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规划和安排,抓住重点,确保实效。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在执法责任制、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体制改革、执法监督等方面,要与监察、人事、编制、财政、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工作的整体性。
4.注重调查研究,强化为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层执法部门服务的意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5.抓好法制机构自身建设。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对法制工作的要求和大好机遇,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胸有全局,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强烈的进取精神,做好今年工作。要特别注重法律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力争多开展一些工作培训。探索建立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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