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推广“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按照SIYB国家项目办和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办编制的《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统一技术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在教学中要统一使用SIYB国家项目办编印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教材,并发给每个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所需教材按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修订版)和组织开展SIYB培训有关情况的通知》(冀劳社办字[2005]17号)办理。 3、建立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和竞争机制,将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作为考核培训机构绩效的主要指标,对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要取消创业培训资格。 4、专业化、科学化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承担SIYB培训任务的教师必须取得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加强创业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 5、各市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启用SIYB项目证书的通知》要求,对参加创业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培训机构向培训合格人员免费发放《创业培训证书》,并建立培训人员个人档案,做好创业培训学员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非试点城市要对本市所需《企业培训证书》数量进行汇总后统一向省厅申领,省厅按成本价(《创业培训证书》由劳动保障部印制)核发到各市。SIYB项目联系城市的项目办具体负责证书管理工作。 (四)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全面提供创业服务 1、多渠道、多形式收集和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及时向创业培训合格人员推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2、邀请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专家以及政府政策部门人员组建创业专家队伍,对收集和开发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并为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开业指导服务,帮助其成功开业。 3、依托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利用部分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为创业者安排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帮助其在场(基地)内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创业培训机构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同时结合信用社区建设,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跟踪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5、加强后续支持服务,提高创业者的经营能力。建立创业人员档案,跟踪了解其所办企业运营和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能力,改善经营状况。协助创业人员成立“创业者协会”,定期组织创业经验交流,为创业者搭建沟通和互助的平台。充分发挥创业专家指导队伍和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利用咨询热线或网站,为创业者答疑解惑,提供全方位有效服务,帮助企业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创业典型。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促进创业和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广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中的成功经验,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引导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自主创业、能力创业道路,逐步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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