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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中共中央宣传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司法司法部 【颁布日期】:2007-10-22
【法律文号】:劳社部发﹝2007﹞39号 【执行日期】:2007-10-22
中共中央宣传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司法司法部
劳社部发﹝2007﹞39号
【字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两法,增强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要在学习贯彻中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凡违法的必须立即纠正。要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保障权利提供保障,并督促劳动者履行相应义务,树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良好社会形象。
  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两法,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职责,自觉维护两法的权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公正有效地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司法诉求。
  三、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开展两法学习宣传工作
  学习宣传两法,是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法学习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宣传两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落实好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是要把两法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要结合地方和部门行业特点,精心筹划,统筹安排,责任到人。要紧密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两法的普及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把法律法规送进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三是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普法宣传资料、黑板报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的普法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利用网络、远程教育、车载电视、手机短信等新载体,通过开展知识竞赛、集中宣传活动,以及举办法制展览、法制讲座等有效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为贯彻实施两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劳动保障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于今年9月至1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在12月份集中开展两法宣传月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动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积极参与,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把两法宣传推向深入。
  五是密切配合,增强实效。要充分发挥各地方、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沟通,统筹安排,协调联动。各部门、组织要各尽所能,主动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相互支持配合,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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