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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2007-11-12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2007-11-1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字体:  
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三 ) 开展“三送 ”活动。为使两法宣传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劳动保障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百题问答,制作了两法宣传张贴画和辅导讲座光盘。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中关于法律“六进”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广泛开展送百题问答、送宣传张贴画、送辅导讲座光盘的“三送”活动,全面、准确地把两法基本知识送到社会各方面的手中,使之真正为广大群众所掌握。

    (四 ) 举办知识大赛。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学习贯彻两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劳动保障部将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中央电视台,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电视大赛。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自下而上、广泛动员、优中选优的方法,在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和劳动者中认真选拔人员组队参赛。

    (五 ) 强化公益宣传。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介,运用车载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橱窗、户外广告等贴近百姓、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全面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普法宣传格局,推动两法宣传工作的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两法的贯彻实施创造条件。

   三、活动安排

    两法宣传月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划阶段(11月中下旬)。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劳社部发[2007]39号和本通知的要求,成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开展各项活动的具体时间、内容和要求。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2月)。劳动保障部将在12月初举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在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两法知识电视大赛。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的原则,把本通知部署的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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