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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7-5-10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2007-7-1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字体:  
关于做好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申报下一年度缴费工资工作于5月份正式开展。为保证参保人能及时调整年度缴费工资和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请各参保单位于6月10日前到有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已申请网上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互联网申报。

二、软盘申报:有条件使用计算机的单位,携带3.5软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导出申报人员数据,进行电子申报。

三、纸质申报:没有条件使用计算机的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申报缴费工资名册》纸介资料。

注意:使用网上申报和软盘申报的参保单位,必须用A4纸打印缴费工资申报数据(一式两份),盖章后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请各参保单位按规定及时申报缴费工资,逾期不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保单位承担。




二○○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磁盘申报缴费工资有关事项的说明


2007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可采用磁盘报送的形式进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电脑磁盘内只能存有一份以单位编号命名的《2007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统一采用Excel文档格式。

参保单位配备电脑并装有Excel95或以上版本,才能对《申报表》进行处理。

二、《申报表》反映参保单位当时最新的参保人员名单,并默认先按参保险种由多到少、再按缴费工资由高到低排序。参保单位如需查找某一职工资料,可使用Excel提供的搜索功能进行搜索。

单位填报《申报表》只可在“新缴费工资”一栏中填写新的缴费工资(缴费工资不设小数点),不能修改此项之外的其它数据,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险种等,否则将影响申报数据的导入。

三、《申报表》填报完毕后,参保单位须将其保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磁盘上,并用A4纸打印出《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与磁盘一起交回社会保障分局。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以磁盘报送的数据为准。

 

 

附件二:


网上申报缴费工资有关事项的说明


2007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可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注意事项如下:

一、进入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后,首先请在[综合申报]-[批量数据上传处理]处点击[申请下载]选项,下载《2007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请下载后,第二天才可以下载。第二天下载时请点击[马上下载]即可。

二、《申报表》是一份Excel文档,反映参保单位当时最新的参保人员名单,并默认先按参保险种由多到少、再按缴费工资由高到低排序。参保单位如需查找某一职工资料,可使用Excel提供的搜索功能进行搜索。

单位填报《申报表》只可在“新缴费工资”一栏中填写新的缴费工资(缴费工资不设小数点),不能修改此项之外的其它数据,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险种等,否则将影响申报数据的导入。

三、《申报表》填报完毕后,进入单位网上申报系统,请在原先下载《申报表》处上传《申报表》。

四、本次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经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请在[申报数据管理]处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审核通过一览],规定的时间内用A4纸打印缴费工资申报数据(一式两份),盖章后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附:缴费比例和缴费工资范围(7月份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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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开展2008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办法和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经贸委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缴费审核准则的通知
·关于做好广东省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汪洋书记视察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做好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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