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考证培训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颁布日期】:2007-12-6
【法律文号】:粤劳社发〔2007〕20号
【执行日期】:2007-12-6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粤劳社发〔2007〕20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关于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六)劳动定额、计件单价;
(七)工资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
(八)职工福利以及与劳动报酬有关的其他事项。
各类企业应当把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作为现阶段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保证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相应增长。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将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制订或修订纳入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形成公平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
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每次着重就上述一个或几个问题进行协商,以便取得突破,不一定每次协商都面面俱到。
企业经集体协商确定按照本年度当地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进行计算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列入人工成本,在税前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工资集体协商的依据
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工资分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宏观调控政策,并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人工成本水平;
(二)本地区、本行业的工资水平;
(三)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
(六)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七)其他与协商决定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相关的因素。
六、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工资集体协商要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推选代表。
企业与工会或职工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工会或职工代表由本企业工会组织委派或由本企业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首席代表1人,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或职工代表应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
本文共
7
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
下一条: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 法规
更多…
·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
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更多…
·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
·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关于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
·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
·
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通知
·
关于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交辞职信就可以不上班了吗
劳动保障
孕期和医疗期
我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安置费
我与公司从2003年起签的劳动合同,每年一签,今年年底公司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了,我是否可要求补偿金?
公司内部转岗且降工资,怎么办?
不服从工作调动算自动离职吗?
内退人员能辞职吗
上班没有加班工资,没有签劳动合同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北京:《劳动合同法》案件中近一半因为不签劳动合同
天津劳动部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将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11个月 报酬争议“井喷”
重庆出台出租车行业合同范本 保障司机权益
偏袒企业? 成都市劳动合同范本引争议
上海市总工会发布《劳动合同法》实施问卷调查
以企业视角解读《劳动合同法》 系列(24)企业改制中的劳动合同法问题(5)
浅析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完善
麦当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败诉
武汉:六类劳动合同范本发布 企业招用农民工有了“模子”
相关劳动法解析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劳务派遣工作中对被派遣的劳动者承担义务问题的复函
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无效吗
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自治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