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颁布日期】:2007-11-22
【法律文号】:穗劳社养〔2007〕7号 【执行日期】:2007-9-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穗劳社养〔2007〕7号
【字体:  
关于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决定对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已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2006年6月30日(含本日)以前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
  二、补贴办法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发放50元生活补贴。
  (二)对于退休人员在2006年6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加上按《关于提高本市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通知》(穗府〔2005〕24号)发放的生活补贴,以及按上款发放50元生活补贴之后,其待遇水平仍低于原已核定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乘以38元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但补足部分最高不超过150元。
  三、发放方式
  本次发放的生活补贴,每月随同本人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
  四、资金来源
  属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生活保障水平所需资金,在市国有资产收益中解决,其他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五、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及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的离休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其中属于在单位领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与个人基本养老金差额的人员,按本办法发放的生活补贴数额,应在原单位发放的差额中作相应的扣减。
  六、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可根据本通知的精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印发实施。
  七、本通知从9月1日起执行。

  附:发放生活补贴的计算说明
  1、对于2006年6月30日(含本日)以前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先发放50元的生活补贴。
  2、在此基础上,根据每名退休人员的不同情况再分别进行计算:
  如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2006年6月时的标准)+生活补贴(穗府〔2005〕24号文的标准)+50元的结果少于其本人原已核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38的结果时,差额的部分予以补足,但补足部分最高不得超过150元。如前者的计算结果大于后者,则不再加发生活补贴。
  3、以上两项生活补贴相加即为每名退休人员本次发放生活补贴的水平。
  现分别举例如下:
  案例一:张某,1960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31年6个月(31.5年),2006年6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1038.25元,领取穗府24号文的生活补贴为70元。
  张某本次可领取生活补贴88.75元/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张某可享受50元生活补贴;
  (2)计算:1038.25+70+50=1158.25元
  31.5×38=1197元
  由于:1158.25元小于1197元
  且差额:1197-1158.25=38.75元(小于150元)
  因此:张某可再加发生活补贴38.75元。
  (3)张某本次共可领取的生活补贴额为88.75元(50元+38.75元)。
  案例二:李某,1957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38年3个月(38.25年),2006年6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1236.52元,没有享受穗府24号文的生活补贴。
  李某本次可领取生活补贴200元 / 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李某可享受本次发放的50元生活补贴;
  (2)计算:1236.52+50=1286.52元
  38.25×38=1453.50元
  由于:1286.52元小于1453.50元
  且差额:1453.50-1286.52=166.98元(大于150元)
  因此:李某可再加发生活补贴150元。
  (3)李某本次共可领取的生活补贴额为200元(50元+150元)。
  案例三:王某,1975年2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7年4个月(17.33年),2006年6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956.25元,领取24号文的生活补贴为30元。
  王某本次可领取生活补贴50元/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王某可享受本次发放的50元生活补贴;
  (2)计算:956.25+30+50=1036.25元
  17.33×38=658.54元
  由于:1036.25元大于658.54元
  因此:王某不再加发生活补贴。
  (3)王某本次可领取的生活补贴额为50元。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集体所有制参保人员有关情况数据调查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本省相关法规
·转发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调整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账户规模的通知
·关于解决已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印发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印发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市府令〔2008〕11号实施后部分业务调整的通知
·印发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