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与教育和人事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 2、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并组织实施各个专项服务工作。 3、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了解和掌握每一位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计划,提供“一对一”的服务,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六优先”服务内容,确保其100%就业。 4、建立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在服务月期间,对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升服务水平。 五、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 (一) 服务对象:高校尚未落实岗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 时间安排: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至26日。 (三) 活动要求: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一位就业机构领导作为网络招聘活动的负责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07]3号)的要求,每季度招聘周活动须整理100家以上的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信息,按照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的统一格式发布招聘信息。 六、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具体行动,调动劳动保障全系统的力量,积极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实现就业;要将专项活动作为检验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的标准和全面推进人本服务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抓紧抓好。各地要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对每项专项活动制定具体的方案计划,确定各项工作目标,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保证机制。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一些具有地区特色的创新活动,帮助更多的就业促进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统一安排,做好资金保障。各市(县)、区要将专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各项活动,统一制定本地区《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计划》,明确每一个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内容,提前做好工作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2008年专项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将列入我市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各市(县)、区要做好专项活动的方案制定、总结和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以便年底一并考核。市局将适时参加各地的活动,并组织专项督查,了解具体实施情况。各市(县)、区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列入公共就业服务支出计划,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活动所涉及的工作资金,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就业的社会形象。结合开展专项活动,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为今后具体贯彻和实施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 (四)做好有关总结和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各市(县)、区须于2008年2月5日前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报送就业援助月活动完成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件1)。 2、各市(县)、区须于2008年4月8日前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报送春风行动完成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件2)。 3、各市(县)、区须于2008年6月10日前向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报送民营企业招聘周完成情况总结。 4、各市(县)、区须于2008年10月20日前向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报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完成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件3)。 附件:1.无锡市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2.无锡市2008年春风行动情况统计表(略) 3.无锡市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二OO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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