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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颁布日期】:2007-12-20
【法律文号】:京房资金发〔2007〕8号 【执行日期】:2007-12-20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京房资金发〔2007〕8号
【字体: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上调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浮息水平的通知》(银发[2007]467号)和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285号)的规定,自2007年12月21日起,调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补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补贴比照住房公积金利率计息,住房补贴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当年缴存      0.81        0.72
上年结转      2.88        3.33

  二、单位住房基金和公共维修基金
  (一)单位住房基金和公共维修基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项目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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