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颁布日期】:2008-1-28 |
| 【法律文号】:浙劳社医〔2008〕12号 |
【执行日期】:2008-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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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劳社医〔2008〕12号 |
| 关于从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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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8〕36号)要求,为保证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决定删除《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西药第905号的“抑肽酶注射剂”。请各地及时做好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相关药品的调整工作。 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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