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的规定,现将昆明市2007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和内容
年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7月31日;
年审内容:审查各单位在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 月31日期间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二、年审对象
在昆明市范围内,于200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都应当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2007年度被评为云南省Ⅰ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的单位,可免2007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三、年审管辖规定和地点
1、由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单位是:昆明市属公有制企业及其独立核算分支单位;在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及其独立核算分支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级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年审地点为昆明人力资源中心(昆明市民航路301号)二楼。
2、由昆明市各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年审的单位是:各区、县(市)所属公有制企业及其独立核算分支单位;在市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及其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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