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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卫生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8-2-27
【法律文号】:卫办监督发〔2008〕34号 【执行日期】:
卫生部办公厅
卫办监督发〔2008〕34号
【字体: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证》样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第六条 规定,我部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样式,现予公布。请你单位自行在我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放射工作人员证》及其申请表样式(电子版),按照有关制作要求自行印制,并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1. 放射工作人员证样式.doc

2. 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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