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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 重庆市企业家协会 【颁布日期】:2006-7-11
【法律文号】:渝劳社发[2006]28号 【执行日期】:2006-7-11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 重庆市企业家协会
渝劳社发[2006]28号
【字体:  
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各地要定期组织用人单位学习和开展培训,重点对那些新注册的和发生过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
  (五)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体系
  1.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和相关立法部门,推动《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劳动合同法》颁布后,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和《重庆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规的立法工作,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提供法律依据。
  2.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配合市级立法工作,针对本地区在劳动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六)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1.要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理。
  2.在准确摸清企业劳动用工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着手研究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的可行性方案。
  3.研究劳动用工登记与现行的登记、备案规定的整合问题。研究确定经办劳动用工登记的机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阶段(2006年三季度前):摸清底数,宣传发动。
  1.调查摸底。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7月底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2.广泛宣传。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的宣传。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职介中心和建筑工地等,开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权益”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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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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