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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 重庆市企业家协会 【颁布日期】:2006-7-11
【法律文号】:渝劳社发[2006]28号 【执行日期】:2006-7-11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 重庆市企业家协会
渝劳社发[2006]28号
【字体:  
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经委、计经委),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定了《重庆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三位一体,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实施过程中,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并及时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汇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重庆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改进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006年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非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2007年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非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
  (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内容趋于规范,劳动合同得到较好履行,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四、具体措施
  (一)做好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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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人才支持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中等职业学校复学复课、就业援助和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重庆市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贯彻重庆市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呆账核销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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