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国防科工委 |
【颁布日期】:2008-3-6 |
| 【法律文号】: |
【执行日期】:20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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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资质认定程序(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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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管理,保证考核工作质量,现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资质认定程序(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年03月06日
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资质认定程序(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管理,保证考核工作质量,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与资格鉴定管理办法》,制订本程序。
第二条 本程序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考核中心)的资质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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