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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8-3-6
【法律文号】:江劳社〔2008〕158号 【执行日期】:2008-3-6
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劳社〔2008〕158号
【字体:  
转发江门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劳动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府函[200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区劳动保障局,要积极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工作,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加大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最低工资制度的宣传。要指导和督促企业及时调整内部工资结构,引导企业自觉执行最低工资规定,保障最低工资制度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全体劳动者公示,按照江门市劳动保障局、江门市总工会及有关企业协会等部门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关于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江劳社[2007]799号)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三、加强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察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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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结果公告
·关于印发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转发劳动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转发江门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7年江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6年江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江门市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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