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1-6-6
【法律文号】:苏劳社险[2001]20号 【执行日期】:2001-7-1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苏劳社险[2001]20号
【字体:  
关于公布二OO一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各市、县劳动(社保)局、各原行业统筹单位:
  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139号)的有关规定,依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并参考全省2000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现将200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计息利率公布如下:
  一、 200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为6.6%,执行期为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二、 参加职工2001年6月底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实际储存额和推算储存额(均含本息)以及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计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按上款利率计息。
  三、 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单设记载的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仍按苏劳社[2000]10号文所规定的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需要登录:查看法律需要付出咨询分3分!法律会员不受此限制。
广告位展示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